江南体育受[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启东江海产业园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公司参加磋商。
[启东江海产业园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公司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江南体育。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公司应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公司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7月25日14:30,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万豪花园29幢别墅一楼会议室,接收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公司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公司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公司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江南体育、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1供应公司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供应公司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公司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
1.2供应公司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公司自行承担。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公司,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公司具有约束力。
1.1供应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公司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供应公司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公司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供应公司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3.5供应公司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公司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3.7如果供应公司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公司加盖供应公司的印章。
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公司负责。供应公司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公司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公司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公司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1供应公司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1供应公司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公司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1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公司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公司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公司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2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公司的最后报价。
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3.1磋商小组、采购人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公司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公司。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公司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公司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公司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公司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公司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公司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公司自行承担。
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如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公司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公司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公司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公司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公司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公司,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公司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公司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公司相应的名次排列。
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公司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公司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公司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公司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供应公司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
6.1.12供应公司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公司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1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公司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话形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公司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15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公司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1.16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公司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公司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公司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公司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1.3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5.3不同供应公司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公司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公司。潜在供应公司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公司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格式详见附件10)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公司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公司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为方便供应公司提起质疑,供应公司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
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公司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公司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供应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公司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公司的失信信息。
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公司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公司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l成交供应公司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公司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公司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公司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公司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公司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供应公司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公司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
保洁区域为江海产业园范围,每日安排一线名转运车辆驾驶员和至少1名管理人员)江南体育,保洁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每日上班时间为10小时,每月休息4天,根据采购人安排进行调休。供应公司根据采购人制订的保洁计划开展清理工作,采购人对清扫状况开展检查和考核,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发现的垃圾点位,供应公司应及时安排人员清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注: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单位对供应公司一年的服务情况满意的可续签一年,连续不超过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2)采购人有权编制保洁人员的工作计划,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不称职的保洁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若发生人员变动,供应公司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配好新的保洁人员。
(3)供应公司负责保洁人员日常监管,设置不脱产管理人员,年龄小于55周岁。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智能手机,负责与采购人日常对接,做好上下班考勤和人员管理。
(1)保洁人员由园区综合执法局出勤考核,保洁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超过1天的,管理人员要安排好人员替班,满足人数要求,如未请假不来的按缺岗处理。
(2)供应公司根据服务内容配备2辆转运车辆(车长不低于2米,时速不低于25km/h且符合环保要求)以及必要的保洁工具等,具备随时调用不少于7立方压缩垃圾清运车1辆、不低于8吨洗扫车1辆、不少于7立方扫水车1辆的能力。
(3)供应公司按园区保洁计划开展园区公共区域内生活、建筑等垃圾(堆)以及各类无主乱堆乱放清理。重点清理海洋垃圾,做到指定的保洁范围内无杂物、无泡沫、无毛竹竿,无水草等各种垃圾。闸口、水面处无漂浮物,堤身道路路面无垃圾、无杂草、无泥沙。路沿石无杂草覆盖。如遇堤身路面有大量泥沙覆盖,需用水进行冲洗。
(7)做到保洁计划内垃圾日产日清,运输沿途不得洒落滴漏。生产、建筑、有害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运送至指定的场所。确保各类垃圾收运设施完好无损、无异味,周边无垃圾。不允许焚烧生活垃圾、秸秆、柴草等各类垃圾。
(9)做好负责区域乱堆乱放的清理,遇到乱堆乱放现象及时制止并通知采购人。
(1)供应公司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编制保洁人员排班表江南体育,做好考勤及效能管理,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公司保洁人员迟到早退、缺岗旷工、消极怠工、不听指挥、与游客争吵等,按2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给予扣款;如果单月以上扣款达到或超过1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采购人按保洁计划对供应公司提供的保洁服务进行评价,每有一处大面积垃圾(大面积垃圾定义:低于0.5公斤的小型垃圾汇聚超过0.5平方米或10个以上,0.5公斤以上的垃圾每平方米超过3个),每处按200元结算款中扣除,超过10处以上的部分视为当次考核不合格,未在2天(48小时)内完成清理(评价标准同维护保洁标准)的或在维护保洁时间段内,被上级通报大面积垃圾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每次按2000元结算款中扣除。如果单月以上考核扣款达到或超过6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因供应公司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负面舆情的,由供应公司承担处理责任,按2000元在结算款中给予扣款,发生两次及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采购人向供应公司发出整改/考核扣款通知书后,供应公司未予限期改正或二次未整改到位的情况超过2 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以上因供应公司违约,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公司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均可在支付供应公司的任一笔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因诉讼/仲裁程序未终结,责任认定尚未明确等原因造成违约金、赔偿金暂时无法确定的,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暂缓支付合同价款,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与供应公司进行结算,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该部分合同价款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的,就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供应公司进行追偿。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按半年度结算,考核后付款。半年度付款金额为:中标额/2-考核扣款-违约金。付款前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如因成交供应公司违约导致采购人终止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合同服务期满后予以不计息退还。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包括以下费用: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夜班费、福利费、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各项保险和基金、服装费、服务工具、管理费、评审费、利润及税金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报价须严格执行南通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公司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且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公司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公司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公司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公司另外补齐。
1.清运垃圾所需的各项工具、车辆设备及人员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公司负责。
2.成交供应公司的总报价为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除考核奖惩,采购人保洁区域、任务的调整,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双方协商解决)。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公司保洁服务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采购人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4.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供应公司必须按作业要求配齐各项劳保工具及用品,穿戴标志性服装,严格遵守相关作业的安全保障规定,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
6.成交供应公司要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工江南体育、严密组织、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7.成交供应公司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成交供应公司应配合完成,此期间服务经费按原中标价格根据所延续的天数结算。
8.成交供应公司须为保洁人员办理意外保险,死亡、伤残保额不低于50万,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统一的服饰,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若因供应公司未处理好与其保洁人员的劳动关系导致采购人受损的,采购人可从应支付供应公司款项中先行扣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额费用。若供应公司所派遣保洁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出现生病,或发生人身、财产受损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公司应自行按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解决。
9.供应公司须自行勘查现场,采购人不承担因范围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文件的缺漏项等而追加相关费用。
10.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公司不得擅自将所服务的合同内容转包给他人或分包给他人。
11.管理期间,成交供应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好各类保险,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本项目。
12.因成交供应公司管理不善或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终止本项目。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公司为成交候选供应公司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公司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采购人发出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公司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公司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公司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公司可以为2家。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公司。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综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公司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公司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明确垃圾清运项目任务(现场踏勘实际了解掌握的任务、工作量);②垃圾清运的重点、难点分析和措施;③垃圾清运的人员配置;④垃圾清运的设备配置。
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方案编制,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特征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的得8分;有定位一般、工作计划模糊的得5分;有定位不准确、工作计划不详细、安排不合理的得2分;没有内容、计划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
①明确海堤保洁项目任务(现场踏勘实际了解掌握的任务、工作量);②海堤保洁的重点、难点分析和措施;③海堤保洁装备、设备配置;④高温天气应对举措。
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方案编制,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特征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的得8分;有定位一般、工作计划模糊的得5分;有定位不准确、工作计划不详细、安排不合理的得2分;没有内容、计划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
提供相应的方案,根据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完整性,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方案编制,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特征的方案的得8分;方案较准确、较详细、较合理的得5分;方案不准确、不详细、不合理的得2分;没有内容、计划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
方案包含:①安全管理组织架构;②安全设备配备;③安全防范措施;④安全预案;⑤安全培训;⑥风险规避及文明作业措施。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方案编制,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特征的方案的得7分;方案较准确、较详细、较合理的得4分;方案不准确、不详细、不合理的得2分;没有内容、计划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方案包含:①应急组织架构;②应急设备保障;③应急处理方案。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方案编制,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特征的方案的得6分;方案较准确、较详细、较合理的得4分;方案不准确、不详细、不合理的得2分;没有内容、计划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有成熟的人员定位、考勤管理系统,管理方案可行性高的得12分;人员定位、考勤管理系统较为成熟,管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拟派项目管理员: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物业经理证书的得2分;具有人社部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8分。
注:①现场展示设备,并演示人员定位、考勤、后台管理功能;②提供相关证书、供应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公司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的保险缴费证明。
投标供应公司应拥有快速调用清扫设备的能力,具备随时调用不少于7立方的压缩垃圾清运车1辆、不低于8吨的洗扫车1辆、不少于7立方的扫水车1辆、转运三轮车2辆(车长不低于2米,时速不低于25km/h) 的能力。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8分。
以上设备需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公司的购置发票、购置合同(或协议)、付款证明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环境综合整治服务项目(必须同时包含水环境保洁、垃圾收运服务)。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提供合同(合同需包含相关服务内容,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需有业主出具的证明),同一业主的合同不可重复得分。
②上述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公司需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公司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公司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公司为成交候选供应公司,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供应公司,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公司。
自确定成交供应公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公司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按以上三部分提交响应书面材料。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7、8、9)
1.供应公司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①商务技术文件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文件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公司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启东江海产业园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表需提前加盖公章,无需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开标前不要填写,将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现场提交最终报价。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中标(成交)供应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中标(成交)供应公司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公司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质疑供应公司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质疑供应公司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公司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